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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06年开始将对专修学院进行全面评估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 2005-8-2 12: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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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讯 (记者 薛冰 通讯员 岳侨霆)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从2006年开始,省教育厅将对全省1999年成立以来的专修学院进行一次全面评估,评估情况向社会公布。对评估不合格的专修学院,要求其限期整改,如仍达不到合格标准,将勒令停止办学。

记者了解到,新的评估标准对专修学院的校园面积、师资条件、办学硬件等都做了严格的规定。在办学条件上,规定所有专修学院要有独立的校园,面积最少5亩以上,最大60亩左右。校舍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每位学生平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

在师资力量上,规定正、副校长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专职教师数量不少于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师生比不低于1∶15;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以上教师占85%以上,100%有本科以上学历;“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25%以上,50%以上的实训指导教师有技能证书。

学校要实行亮证招生并进行公示,各类录取通知书和证书发放符合规定,无滥发证书现象。不把学校转承包给他人经营。不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无校园暴力犯罪行为,无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师生无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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