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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4名高考落榜生被骗“录取费”59万元
检察日报 检察日报 2005-7-8 11:37:28
    

本报南宁7月7日电(记者崔佐钧 通讯员覃静惟) 两个骗子利用家长想为高考落榜孩子选择一个满意大学的心态,设置了“帮落榜生录取到区内外各高等院校”的骗局,骗取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及周边数个县市的24名高考落榜学生家长59万多元。目前,该案正在玉林市玉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之中。

    今年30岁的黄春华是玉林市博白县沙河镇双林村人,1997年从玉林师范学院毕业后,先后在玉林师范学院中专部、玉林市胜利中学做过老师。2004年3月份,他认识了老乡李毓天。听说李毓天很有“关系”,可以帮高考不上线的学生选择自己满意的大学,黄春华喜不自禁。两人密谋后,决定由黄春华联系落榜生生源,李毓天进行“录取”,以此赚钱。

    
同年3月份的一天,黄春华找到了玉林师范学院的谢某夫妇。黄春华对谢某说,他从教育厅的领导处联系到今年自治区内本科定向招生指标,可以就读自治区内的各个高校。为示“真实”,黄春华向谢某出示了盖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假公章的《2004年定向生报名登记表》,骗取了谢某的信任。因此当一些亲戚朋友向谢某夫妻询问子女上大学的问题时,谢某便介绍了黄春华有“指标”的情况。从3月份至8月份,谢某夫妇收到8名学生的“录取费”,留了一部分“辛苦费”后,把26.9万元转到了黄春华的账户。

    为了广开门路,同年4月份,黄春华找到了玉林一中的庞某,以同样的手法骗取了庞某的信任。在7月2日至7月22日这段时间里,通过庞某和其同事的努力,有12名学生家长交了30多万元“录取费”。庞某等人留下了“辛苦费”,交给黄春华28万元。

    随着2004年国家第二批招生工作结束,黄春华骗取了24名家长共59.4万元,交给李毓天36.02万元。由于长时间没有等到“录取通知书”,24名家长便要求退钱。预感被骗后,曾经为黄春华鞍前马后忙“录取”的庞某等人都慌了。在大家的紧追下,黄春华退了19.9万元给被害人,还带着受害者找到了李毓天。李毓天拿了一份虚构的“录取文件”给大家晃了一下,就叫大家回玉林“等待消息”。

    去年9月20日早上,庞某觉得不能再拖下去,就和另外被骗的老师一起,到玉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报了案。

    同月26日,黄春华、李毓天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黄春华于11月1日被批准逮捕。今年4月13日,李毓天被执行逮捕。

    采访札记落榜生要提防四种骗术

    针对高考招生中的诈骗行为,记者日前走访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据该部门一负责人介绍,招生骗子常用的伎俩有以下四种,落榜生要特别提防:

    伎俩一:“机动指标”做文章。高招骗子伪造文件,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假扮成某高校的招生人员。和家长见面时,他们往往会拿出一些伪造的证件和学校的空白录取通知书,声称手中掌握有“机动指标”,要家长先付一部分定金,其余部分等录取通知书到手后再交。然而,当家长将定金如数奉上后,他们就溜之大吉了。

    伎俩二:“特殊身份”来行骗。有些胆大妄为的骗子还利用少数家长对高招公正性的怀疑以及侥幸心理,假扮某处长、某局长或者某大学校长的亲戚,骗取考生、家长的信任,以骗取钱财。

    伎俩三:“虚假广告”胡乱吹。对许多不能被公办学校录取的考生来说,上一所较好的民办高校也是不错的选择。但民办高校鱼龙混杂,有些学校甚至只租用了几间民房,却大肆散发虚假广告,声称与某名牌高校联合办学,毕业可获名校的毕业证书等。

    伎俩四:“移花接木”瞒差别。一些骗子往往打着某名牌高校的幌子,却回避普通高等教育与远程网络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等办学方式的差别。等考生去学校报到时,才发现原来是网络学院甚至只是自考助学辅导班。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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